就答复格·叶·季诺维也夫的来电一事给俄共(布)中央的建议(9月29日)
建议用电话答复:“不同意您的意见。信今天发出。”
335
列宁
脚注1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23页
脚 注
脚注1
签署该文献的还有约·维·斯大林(由列宁代笔)和维·米·莫洛托夫。——俄文版编者注
注 释
335
这个建议写在格·叶·季诺维也夫1921年9月29日从彼得格勒拍来的电报上。电报是发给列宁和斯大林的,他们是政治局为解决彼得格勒党组织内的冲突问题成立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见本卷第390号文献)。季诺维也夫在电报中再次请求派党中央的专门委员会到彼得格勒。俄共(布)中央政治局成立的专门委员会拟定了消除冲突的一系列措施。1921年10月10日,政治局通过了列宁的下述建议:“派遣加米涅夫、扎卢茨基和奥尔忠尼启则三同志到彼得格勒去两三天,监督执行经政治局批准的莫洛托夫、斯大林和列宁三人委员会的决定,同时协助消除派别活动的一切残余。”
还可参看下一号文献。——377。